河道管理费,即河道堤防建设维护服务费用的全称,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制订的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24号、《上海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制定的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通知》(2000)47号通知收取。后来的《胡夫法[2002]27号》、《胡夫法[2006]9号》等文件规定,“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建设维护服务费,按原认购投资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的1%征收”。
根据《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河道建设维护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确定如下:
1.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0计征,其中亏损企业和零售商业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5计征;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1考核,银行等金融机构按营业收入的1考核;和物资批发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25计征;
2.个体工商户每年分别征收100元、20元;
3.工资收入高于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城镇职工免征,每人每年征收10元;
4.从事水产养殖规模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年销售收入的1;从事种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每年每亩征收1-3元。
河道税怎么进行计算?
中国税种里没有河道税,应该是河道管理费,是地方政府为了治理河道而向企业征收的一种附加费用。一般出现在河道多的地方,比如上海。是按主税的1%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1%,计税依据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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